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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吉高集团: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做好清明假期值班值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值班值守工作的组织领导。清明是广大人民群众祭祀的传统节日,民众出行集中、量大,易导致事故多发和频发。各地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清明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谋划并提前部署清明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时不我待的态度,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值班值守工作。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督查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民众祭祀需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办公场所、食堂宿舍、服务区、收费站、地铁轻轨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把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值班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各地、各单位要严肃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具备担当值班值守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严禁发生脱岗、漏岗和误岗事件。要全力保证值班信息的畅通和及时传递,遇有事故或重大事件时,带班领导必须靠前指挥,及时调度。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事故或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联络不畅、信息漏报、误报甚至瞒报事件。为确保信息畅通,省厅决定清明节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从4月3日至4月5日,每日16时前向厅机关总值班室报告当日本单位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动态,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断信息报送工作。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tzgg/202104/t20210408_8020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