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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公路总段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桥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果洛公路总段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桥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青海省公路局以青公养[2024]33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公路局以 青公养[2024]7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果洛公路总段,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果洛公路总段,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创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贵德县、果洛藏族自治州境内等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涉及路线为 G345 启那线、G227 张孟线,拆除新建盖板涵5道,拆除新建波纹管涵1道,维修利用涵洞10道,维修利用桥梁6 座,其中一座4类桥加固。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221001001

  标段名称:果洛公路总段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桥涵修复养护工程标段一

  桩号:G227线 K502+100等;G345线 K756+200等。

  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涉及路线为 G345 启那线、G227 张孟线,拆除新建盖板涵5道,拆除新建波纹管涵1道,维修利用涵洞10道,维修利用桥梁6 座,其中一座4类桥加固(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预计施工工期:70.0天

  缺陷责任期(月):12个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路基路面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并且[公路养护·桥梁养护·桥梁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2021年 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养护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022100100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 、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补充规定。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及中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当同一批次招标中,相同资格要求的标段数不少于2个标段时,投标人所投标段应采用随机法确定所投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4月20日00:00时至2024年04月24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4.4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5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双信封开标活动。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一信封解密事项;第二步骤对“第二信封”开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二信封解密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十四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

  综合评分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 青海交通(www.qhjt.gov.cn)。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t.qinghai.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果洛公路总段

  接收异议联系人:张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5-838692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果洛公路总段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创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财富广场B座13楼2134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晁先生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75-8386178

  电 话:0971-6375193

  传 真:

  传 真:

  2024年04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4-04/19/article_2024041917000573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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